精心打造具有实用性的课件 文/肖祝生
我们已经就课件的艺术性、交互性作了讨论,这主要停留在技术层面上。技术当然重要,但如果在制作理念上不更新,将会极大地制约课件的发展。从近两届课件大赛的作品看来,在课件实用性上存在的问题较普遍,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试就课件实用性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进行一些探讨。
所谓实用性是指课件必须有利于辅助教学,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笔者认为,课件的实用性应具有独特性、通用性和积极效果三个重要的特征。
非我莫属,确保课件独特的魅力
独特的意思是很明确的,即独一无二,非我莫属之意。传统的教学辅助手段如实物、演示实验、挂图,当然还包括教师的语言、手势、表情和板书。它们在不同的教学环节都有着各自的作用。自多媒体课件问世以后,人们又发现,利用声光电的手段给教学带来了新的活力,新奇、刺激而又时尚。确实,多媒体课件在静态与动态的彼此变化,抽象与具象的相互转换,微观放大宏观变小,情景渲染和意境创造等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魅力,然而也正是这种新奇和时尚导致了人们对课件的过分依赖。在参赛作品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为课件而课件或多媒体元素的滥用,将可以用其它教学手段完成的内容统统制作成课件,装饰成舞台上浓妆艳抹的角色去吸引观众好奇的眼光,掌声响起时,除了新奇,别无新意。有一个讲计算机硬件的信息技术教育课件,将显示器、鼠标、键盘……全都用图片和说明做到课件中。既然是信息技术教育课,桌上不是明摆着显示器、鼠标、键盘吗?有的课件,将老师讲的话也全借用卡通人物去说。有一个美术课件,把学生的美术作品扫瞄到课件中去点评,好像赝品比原作更具美感。还有一个讲“二面角”的课件,为了用“门的转动”来引入新课,竟画了一间带门的教室。图1是另一个数学课件“圆的认识”中“探索新知”的三个截图:



图1 圆规画圆中的三个场景
为了教学圆规画圆,竟要制作一个三步曲的场景,将立体的圆规变成平面的动画来教学,难道不觉得滑稽吗?
鲁迅先生告诫我们写文章要惜墨如金,“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全都删去,毫不可惜”。做课件也一样。如果用多媒体展示的内容不能优于其它的辅助教学手段(包括教师的言语和板书),那就饶了它吧,千万别东施效颦,让课件的魅力丧失殆尽。
独特性要求“创新”,即你的设计是否“前无古人”?如在我们看到的小学低年级的语文课件中,识字教学部分大都是拼音、结构、解释和用遮罩或逐帧动画做成的笔顺显示。在这次参赛作品中,我们却发现了有一个课件在常规之外增加了“识字法”部分。图2便是“加”字识字法的动画,两只小鸡分别拖着“力”和“口”由远走近,拼成了一个“加”字,使“加”字的字形和意义都在这个简单的动画中得到形象的显现,这就是创新。一个作品里如果渗透了创新意识,哪怕是一点点,也是难能可贵的,因为它代表了发展。
摈弃教案,发挥课件通用的灵活性
课件的通用性是指课件不受教者、教材、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同时它还应该便于使用者改造、加工、组合从而移植到新环境中应用。开放和可移植是课件通用性的特征。众所周知,制作课件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我们希望课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一个课件如果只是一次性产品,只能用于制作者本人,或只能用于某一个教材,用完了即成为摆设或束之高阁,这应该是课件的悲哀。
从参赛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不少课件存在着通用性不好的缺陷。这类课件最典型的模式是前有头后有尾中间按照教案要求发展的电影格式,我们姑且称之为“影片式课件”吧。将课件做成影片好吗?不好。尽管二者都是运用多媒体手段,但样式不同,本质有别。在这里,我们不能不遗憾地指出,是课件本身的定义决定了它向电影模式靠拢。课件是什么?在李运林、李克东编著的<<电化教育导论>>中的定义是:“课件,这是指教学的应用程序。根据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利用程序设计语言,由教师编制的程序”。这基本上是目前专家们的共识。由这一定义出发,具体到课件的设计与制作过程,正如王吉庆先生阐述的,由“课件的设计者把自己对于教学的想法,包括教学目的内容、实现教学活动的教学策略、教学的顺序、控制方法等等用计算机程序描述”(<<计算机教育应用>>)。从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制作者的"想法",如果用文字来描述,写成的便是"教案";如果用计算机程序描述,便成了“课件”。原来课件是用声光电表现的教案。课件的脚本就是教案,先有了教案然后才有课件,这就是当前大部分课件产生的途径。于是问题来了,教者不同教案各异,教案具有鲜明的个性,而教无定法,同一知识点的教法因教材、教师、学生的变异而五彩缤纷,如果用同一教案去指挥不同教师的教学,会出现什么局面?。做为教学的多媒体辅助工具要求共性,希望普适,而课件不能,由于它是设计者“想法(教案)”的体现,天生一个封闭、不可移植的本质,它只效忠于设计者(当教材、学生或时间变化时,即使对设计者本人恐怕也难再重复使用),对其它人恐怕是爱莫能助了,所以按教案制作的课件缺乏生命力。
谈到这里,笔者自己也陷入了逻辑的混乱,一方面在讨论课件的通用性,一方面又绕进了课件没有通用性的怪圈。其实这不是笔者的错,一方面我们既想保留已经习惯的课件称谓,另一方面又要求它能灵活地适应不同老师不同教材的需要,这就迫使我们的专家学者需要重新认识和修正他们的课件定义了。为了解决课件通用性的问题,有人提出了积件的概念*,称积件为“小课件”,并比喻为“七巧板”,指出它是课件的继承和发展。其实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开发思想、制作理念。我们希望的是这种多媒体教学辅助工具能灵活地适应教学的需要。
按照教案制作的课件,由于它是顺从教案编写者的思路展开的,所以它的交互性常常是“一按到底”的模式。有一个叫“时钟”的小学数学课件,用按钮控制着全课的进程,使用者必须按照设计者的意图依次点击89次按钮,才能完成教学任务。 在多媒体课件问世以前,教师是课堂的中心,教师主宰着教鞭,或在黑板上敲点或在空中飞舞,把知识传授得如江河之水滔滔不绝。多媒体课件问世以后,课件成了课堂的中心,鼠标替代了教鞭,主仆易位,表面上教师控制着课件,不断点击按钮,play,stop.gotoAndplay();翻页,翻页,使人感到教学是如此的轻松、新奇,但我们慢慢发现,使用这种课件,轻松中暗含无聊,新奇中似有窒息。实际上教师由课件牵着,亦步亦趋去完成教学任务,不能越雷池一步,犹如戴上了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老师成了操纵按钮的工匠,学生成了被牵着走的小牛犊。灵感?创造性?
要使课件具有通用性,笔者主张摈弃教案而按知识点来设计课件,知识点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它不因教材、教师和学生的变更而变更,由于从知识点出发设计出来的课件避免了主宰教师的弊端,必能为大家所欢迎,所共享。